為適應公司業務發展需要,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提升公司綜合競爭力和持續經營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經公司董事會審慎研究,擬對公司經營范圍進行變更,并相應修訂《公司章程》中的相關條款。
一、經營范圍變更情況
公司原經營范圍主要包括人造金剛石及其制品的研發、生產與銷售等業務。根據公司戰略發展規劃及市場拓展需求,本次擬在原經營范圍的基礎上,增加“光伏設備及元器件銷售”業務。變更后的經營范圍將涵蓋原有人造金剛石主業以及新興的光伏設備銷售業務,具體以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最終核準登記的內容為準。
二、修訂《公司章程》相關條款
鑒于上述經營范圍的變更,公司擬對《公司章程》中關于“經營范圍”的條款進行相應修訂。修訂前后對比如下:
原條款:
第十三條 經依法登記,公司的經營范圍為:人造金剛石、立方氮化硼及其制品的研發、生產、銷售及相關技術服務。(以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最終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為準)
修訂后條款:
第十三條 經依法登記,公司的經營范圍為:人造金剛石、立方氮化硼及其制品的研發、生產、銷售及相關技術服務;光伏設備及元器件銷售。(以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最終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為準)
除上述條款修訂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內容保持不變。
三、本次變更及修訂的目的和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經營范圍變更及《公司章程》修訂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并需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及備案手續。公司董事會將積極推動相關工作,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后續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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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1-21 10: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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